我希望我的國家社會做的事情
1. 禁止聚焦於犯罪人及犯罪事實,防止讓犯罪者烈士化,eliminate偏激仇恨言論
2. 提高人們法意識,保障律師對犯罪人的辯護權
3. 政府承擔責任,了解、修正制度中容許滋生犯罪的溫床
法院謹慎的在被告程序權益和被害者保護間取得平衡,容許布雷維克在陳述帶有偏激政治思想的犯罪動機,以維持其言論自由,但藉著禁止該部分公開播送(*註二),以保護被害者的觀感。
事發後,對被害者的支援和扶持就一直是挪威社會關注焦點。每位罹難者的喪禮,都有政府官員到現場致意。挪威政府也基於事件的規模,增加對被害人的補償金。人民自發性走上街頭,以大規模的哀悼儀式紀念逝者。
對被害者的重視並未導致對加害人的妖魔化。挪威社會固然對布雷維克的行為感到憤慨,但他們的反應是對其盡可能視而不見。多數挪威媒體沒有過度報導布雷維克個人的新聞。當挪威每日新聞(Dagbladet)連續四周將布雷維克的照片和消息放在頭版,社會就發起抵制活動。而在其他國家中往往成為輿論上與被告同罪的辯護律師,卻在挪威贏得了眾人的尊敬。
里佩斯塔德(Geir Lippestad)律師接到布雷維克陪同警詢的請求後,義無反顧地接下辯護律師一職。他以辯護人身分保障布雷維克法律上的權利,而非用其角度,以發言人之姿對外發表布雷維克的政治言論。一名十六歲的于托亞島倖存少女,甚至主動要求與里佩斯塔德見面致意,因為她認為:「他所做的,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法院謹慎的在被告程序權益和被害者保護間取得平衡,容許布雷維克在陳述帶有偏激政治思想的犯罪動機,以維持其言論自由,但藉著禁止該部分公開播送(*註二),以保護被害者的觀感。
挪威政府將專業審判事務交給司法人員,不對審判或被告作個人評論。立法權倒也追究責任,但並非自己權限外的,布雷維克的罪責,而是行政責任。挪威國會任命由各領域專家組成的七二二事件獨立委員會,調查並評估事件當時,政府的危機反應和處理是否適當。委員會於隔年公布的報告對政府的缺失嚴厲抨擊。警方的反應不足,及安全措施不完善,使事件的傷亡人數因此擴大。挪威在槍枝管制上也有不足之處。首相史托騰伯格對此公開道歉。務實且勇於承擔,這就是挪威人的處世態度。
......
挪威在面對恐怖攻擊和重大暴力案件,走出了與多數國家截然不同的道路。對接連出現殘忍暴力事件,從2012年的台南湯姆熊割喉案、去年的北捷血案,到今年五月的女童割喉案,且六年來年年執行死刑的台灣¬而言似乎不可思議。無須嚴刑,挪威社會仍然安定,民眾並未因此喪失安全感,對政府也抱持高度信賴。
筆者曾就這些相關問題於2013年訪問挪威奧斯陸大學犯罪與社會學院教授琳‧薛登(Lill Scherdin),教授首先指出挪威七二二事件的特殊之處,在於行為人布雷維克不怕嚴刑峻罰,也不怕死。甚至,他公開於網路的萬字宣言中表示,希望自己這次犯案殺的人多到讓挪威恢復死刑。他渴望自己像個烈士一般的死去。因此,挪威整體社會很有意識的避免社會走向與現況相反,也就是布雷維克期待的道路邁進。這也才是對犯罪造成社會傷害的最適切反擊。
此外,薛登教授認為死刑在挪威並未因為七二二事件而成為討論焦點,更重要的原因在於挪威人民已經長久處於沒有死刑的狀態了。如果生活在已經很久沒有死刑的社會,即使發生了一件極端嚴重的謀殺,社會多數人沒有經歷過死刑執行的年代,也就不會習慣依賴一般狀況不存在的制度。
難道挪威人民對於重罪行為人受到嚴厲制裁沒有慾望?薛登教授表示,對於一個犯罪事件,人民還有一個同樣需要被滿足的願望:了解真相。
在挪威,七二二事件的審判過程,除了涉及被害人隱私保護及被告發表極右言論部分,全程由電視轉播。審判進行得謹慎且緩慢,例如精神鑑定出庭作證時,法官的問題很清楚,步調也放緩。不只是審判相關人員,所有收看的民眾也可以完全理解審判內容,了解被告的心理狀態。所有人實際上都充分的參與了審判,這個緩慢的過程也有冷靜社會大眾情緒的作用。當人們理解後,即使仍然非常生氣,可是了解真相的需求受到滿足。
對美國與亞洲死刑研究深入的薛登教授認為一個國家沒有死刑,媒體也不會在此大做文章。這和還有死刑的國家不同。還存在死刑的國家,媒體會將焦點聚集在本案是否判死刑,而非實際發生了什麼事。在報導中,為了合理化被告的死刑,被告往往會被妖魔化。因此死刑容易將刑事案件戲劇化,創造出情緒性的高牆,阻隔了人們對事件發生的客觀理解、阻絕了人們了解真相的機會,即使這反而是人們更需要被滿足的需求。反之,挪威的人民有機會了解真相,而非不明不白的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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