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們的第四權?
作者:msyang
2005年2月28日,在全國知名的BBS大站,台大PTT實業坊爆發 了一件以劈腿為主軸的大事。2月28日17:38,某位a版友在一個以情緒發洩為主的討論板Hate板發表了一篇以「【劈腿】幹!東xxx所的狗男女! xxx你還是男人嗎?」為名的文章,內容指稱他前往探視女友卻發現女友與其學長在女友住處與女友進行性行為,因而對於女友劈腿一事大怒。而原作者在其文章 內由於明確交代了系所以及部分姓名,其他網友從中交叉比對,過濾出可疑的男女主角姓名。此時原作者便以刪除原本文章,然而由於Hate板原本就是一熱門看 板,加上BBS站的系統設定中,即使將文章從原始看板刪除,仍會將原始文章暫存於ALLPOST此一看板中。所以眾多網友仍可閱讀到原文,此時基於某種義 憤亦或者是看熱鬧的心情,自當日20:00開始,眾多板友開始尋找相關人士的網路相簿或照片,此時Hate板瀏覽人數開始暴增。 在此需先向各位說明PTT這個BBS站一項特殊的機制。該站存在一「熱門看板『即時熱門排行』」的即時看板,會將當時站上看板人數較多之看板按照觀版人數 順序排列。而看板板名末端會顯示目前觀版人數。觀板人數超過99(也就是進入三位數字以後),隨著觀板人數的增加會出現HOT→爆!(白色)→爆!(紅 色)→爆!(藍色)的字樣。在過去PTT的站史中,僅有2004年奧運棒球比賽時於Baseball看板曾進入藍爆階段。
而當日20:40 Hate板便已進入白爆狀態,到了20:50分有板友找到類似原作者女友的照片,此時人數更增,到了21:30分便已進入紅爆階段。此時有網友開始鼓譟,希望可以再看到一次藍爆。到了22:53分,Hate版便進入藍爆狀態。至23:00已經數次藍爆,此時原作者另發表文章表示,文中提及該女友的稱呼僅為暱稱,與其本名無關,並希望網友不要再討論。然而網友的情緒已經被激起,對此討論仍持續進行。同時加上有板友call in到知名節目中提及此事,雖然該節目由於不瞭解網路狀況,並未對此發言,眾網友對此舉的反應卻更加激烈。當日23:50分,Hate板板主(即看板管理者)pasaword公告將於3/1 00:00進行刪除文章的動作,而原作者a網友亦發表文章,希望其他網友不要「逼他跳樓」。
3/1 00:00,原作者a網友發表文章表示原文僅為其發洩之文,內容為假,希望其他網友不要再討論此事。而網友們的態度則不一,部分認為原作者說謊而怒不可遏。然而絕大多數網友仍認為原作者此時的澄清僅為平息事件,並非事實。之後由於板主pasaword砍文以及原作者翻案文章一事,大量網友進入Hate板,並於當日00:07分再次達到藍爆。而由於在PTT站中流傳著藍爆之上還有紫爆一事,因此網友們開始大量號召,希望可以出現站史上從未出現的紫爆。因此到了3/1 00:30分,該看板觀板人數已經到達8000人,此時文章走向已經偏離原本討論,出現紊亂的各種文章。當日00:37分,觀板人數達到9000人。更於00:43分達到傳說中會出現紫爆的10000人大關,然而紫爆並沒有出現,站務小莎姐並於00:44澄清並無紫爆一事,此時網友便逐漸散去離開Hate板。此後Hate板所出現之風波與本文欲探討之事件無關,此不贅述。
而當日00:51分,於另一看板「匿名版」有網友找到疑似女主角的照片,便即張貼上該看板,使得該看板亦呈現暫時性的混亂,但由於匿名板板主的警告以及部分網友的自覺與自律,照片的流傳漸息,該看板的鼓譟亦稍緩和。然而在當晚21:46,仍有部分網友將稍早板友找到的疑似照片張貼於Hate板,又引起另一波熱潮,但是已經沒有前日那樣的躁動。加上當日又有網友call in進去與昨日相同的知名call in節目,此時網友的討論已經遠遠偏離原本事件,而以討論各種之後衍生現象為主,可說原本事件已經漸漸淡化而被取代了。
以上事件本與媒體無關而與網路問題相關。網路問題並非本文訴求,然而為求公正,特詳細說明原始事件,以期對照之後媒體偏差的報導。
3/2,中國時報頭版以一標題為「東海大學 劈腿事件 喧騰網路」的文章報導此事件,報導內容大量引用原作者初始所發表之文章內容,並提及該校諮商中心主任與學生聯絡後證實劈腿「確有此事」。本篇報導再次引起網友軒然大波。眾網友開始對原撰文陳姓記者感到不滿而發起許多運動。包含重現陳姓記者過去曾透露的個人資料(包含本名、BBS站id、手機號碼以及電子郵件信箱),而網友的討論重心也轉移到指責撰文之陳姓記者,此時於該站各相關看板以有過多不同的討論聲音,在此不贅述,只是此時絕大多數的網友均發表文章表示對於陳姓記者的不滿。而除了中國時報以外,其餘各家媒體也於今日大幅度報導本次事件,然而報導內容多根據中國時報當日頭版之偏差新聞,甚至於轉述、再理解過程當中將事件作了更多的曲解或偏差,引起該站網友更大的不滿。
而陳姓記者於3/3下午委託該站另一看板media-chaos板主L張貼了她的聲明。在陳姓記者的聲明中提到她「連續兩天觀察事件」因而發覺網路上的討論「一發不可收拾」,3/1下午三點主動聯絡該大學主任秘書以及學務長;下午五點,學務長主動致電陳姓記者告知事件所提及學生確為該校學生,並已請該校學生諮商中心主任與兩名學生聯絡,「證實兩位學生是學長、學妹」。陳姓記者並宣稱自己「秉持新聞媒體的良心與專業,將這件正在網路延燒的『網路殺人事件』報導出來,目的是提醒公開及轉貼資料的網友行為已觸法,並善意告知校方」,陳姓記者並聲明她「本人查證、報導這起新聞並無不實及渲染,目前仍保留當時進行新聞採訪的相關事證」。
然而,該報導在公論下,其實爭議之處頗多,茲列舉如下:
1. Hate板原本創立的意義便在提供網友一個發洩的空間,因此在發言上的規定相當寬鬆,基本上並不限制出現粗話或者不文雅字眼,而陳姓記者3/2的報導中引用原作者於該看板發表的文章,雖然並無不雅字眼,然而對於事件情節描寫之露骨與不堪,似有不當。媒體頭版的性質與Hate板並不同,這樣露骨的描寫竟置於國內知名報紙的頭版,令人訝異。
2. 原始文章作者a板友於3/1 00:00分已經發表文章,表示其初始文章為假,僅為發洩之用。雖然網友大多持不信任態度,然而陳姓記者仍引用其初始文章,報導內容顯然與原作者言論有所出入。
3. 在報導已與原作者所發表的澄清言論有所出入的情況之下,陳姓記者於報導中仍提及「經該校咨商中心主任與學生聯絡後證實『確有此事』。」。在報導中,「確有此事」的字眼使閱聽大眾有極大的可能性誤解為「劈腿事件確有此事」,然而陳姓記者於其聲明稿中卻改口稱該校諮商中心主任「證實兩位學生是學長、學妹」。既然如此,在報導中使用「確有此事」的字眼對閱聽大眾所造成的誤導便與事實不合,也顯見陳姓記者並未證實其報導內容之事實為真。
4. 陳姓記者於聲明中亦提到,她是在觀察兩天之後方進行對於此事之報導。聲明中亦提到她是在3/1下午三點向該校求證。然而初始文章的發表卻是在2/28下午五點半左右(前述對於事件的敘述中有提到),對照之下,陳姓記者宣稱之求證時間與事件初始時間相隔甚至未滿24小時,又何來觀察兩天之說?
5. 陳姓記者亦宣稱她是為了「秉持新聞媒體的良心與專業,將這件正在網路延燒的『網路殺人事件』報導出來,目的是提醒公開及轉貼資料的網友行為已觸法,並善意告知校方」,然而陳姓記者於頭版所發表的文章卻明顯偏重於「並未被證實」的劈腿事件。雖然在該報當日A8板尚有兩篇文章論及公開事件的刑責以及兩性關係的建立,但與頭版文章之篇幅與位置相比,這兩篇善意文章的影響力明顯不及具有煽動標題以及內容未被證實的頭版新聞,同時頭版內容亦未見陳姓記者所稱之專業與善意。
6. 另外,本次事件在PTT站所引起之後續事件雖然仍有相當程度的影響,但這些後續事件已與原本的劈腿文無直接相關,可說劈腿文的直接影響已在3/1以後消退。同時,PTT雖然為國內最大的BBS站,但網路終歸是個虛擬世界,影響力有限。對照陳姓記者3/2之報導,將虛擬世界的未確定事實公諸於實體世界的報紙之上。陳姓記者在聲明中認為不妥當的「網路殺人事件」已被本篇報導轉變為影響力更大,位於實體世界的「報紙殺人事件」,豈非諷刺?
7. 最後,網路劈腿事件是真是假,總是個人私德問題,而且事件關係人亦非公眾人物。然而中國時報身為國內知名報紙,竟將本篇報導置於該報頭版,此舉亦甚不當。同時,惡質與嗜血的媒體文化在此亦表露無遺,令人感到髮指與遺憾。
媒體成立的初衷原本期望在傳統三權(立法、司法、行政)外,發揮監督國家高權與實際行為,希望藉由輿論以及資訊的傳播讓一般民眾亦能夠擁有捍衛自己權力的認知基礎,這是媒體被稱為第四權的理由。但是此次事件,媒體卻全然喪失了其為第四權的立場,進行未充分證實而對象又為一般人民的煽動報導,這,就是我們的第四權?
嗚呼!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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