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10, 2015

印度何以養成強姦文化?


(前略)

文化影響推波助瀾

在印度媒體上有人提出一個問題:在大多數印度男人的想像中尤其是在那種潛意識的想像中,女人是一個人嗎?結論說,在傳統上根據一個人的關係而不是個性來定義一個人的社會裡,女人肯定是一個人,她是一個母親,一個女兒,一個妹妹或妻子。但是沒有進入到這些關係領域的女人只是一個女性,一個“斯特雷”,如同前印度總統宰爾•辛格在一次臭名昭著的講演中說的“是一個享受的物件”。剝去各種關係只作為一個個體來看,一個女人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物件,一個供男人享樂的肉體。這種把女人剝離關係即剝奪人格的概念並不是什麼新東西,可以追溯到印度古代。梵語和泰米爾語詩詞裡面對女主角的描寫總是臉像月亮或荷花,眼睛像百合或小鹿。她總是因為豐滿的乳房壓得有點前傾。腰部纖細,大腿則有3倍那麼粗,像大象的鼻子或香蕉樹的樹幹。肚臍深陷,臀部肥大。通過部分地看女人和看女人的一部分,她成為誘發欲望的對象。轉世到現代,她也不過是新瓶裝老酒。
熟悉印度城鎮年青男子的人說,如同體育運動、飲酒和打鬥一樣,對婦女使用暴力成為印度男子顯示陽剛之氣的一種儀式,從輪奸到家庭暴力到街頭性騷擾應有盡有。這並不是說機能性障礙的陽剛之氣就是強姦的根源,人類行為很少是由單一原因造成的。對於許多男人來說,對婦女施暴的行為就像毒品對吸毒者一樣:至少提供了一種虛無的能量幻覺,安撫了狂暴和無能的感受。這又反過來導致更多的不舒服。馬克思主義學者安東尼奧•葛蘭西指出,法西斯主義產生于“母親教育孩子時用鞋底打他的頭”的社會。男人在街上對婦女,對其他男人,對動物所做的事是教出來的。在印度社會中,暴力不是一種錯亂,是把人們捆在一起的紐帶。
印度的歌曲、舞蹈、電影、繪畫中有大量的宗教經典故事。在印度教經典史詩《摩訶婆羅多》描述的情景中,綁架女人似乎是刹帝利種姓求愛的標準模式。印度人津津樂道地給孩子們講克裡希納(印度教大神毗濕奴的化身)的故事,他十幾歲的時候把在河裡洗澡的牧牛姑娘們的衣服偷走藏起來,只有當她們羞澀無助地赤裸裸走到岸上時才把衣服還給她們。克裡希納還慫恿他的朋友阿朱那去綁架克裡希納的妹妹蘇芭朵。遠古時候的神就允許這些性騷擾行為,時至今日這些傳統文化仍然深深地影響著印度人,那種回歸的沙文主義態度在印度男人身上繼續發揚光大。

社會影響蔚然成風

性暴力並不是印度唯一的問題,問題主要還在婦女社會地位低下。這在印度長期的經濟落後時期就形成了,婦女沒有財產,沒有收入,沒有經濟地位,在家裡就是最受壓迫的最底層,在社會上也沒有立足之地。從臥室到酒吧台,婦女都是男人表現陽剛之氣時的發洩物件。據統計,印度有70%的強姦案是發生在相識的人之間,比如親戚、朋友或鄰居。對此類事件,人們習慣性地偏向施暴者,而對受害婦女的道德意識、著裝打扮等吹毛求疵。即使強姦犯被判入獄,出獄後也不會承受太大的社會和經濟壓力,很容易再找到一份工作。比起受害者承受的壓力和損失,罪犯們得到的懲罰明顯輕得多。
有人歸納出5種情況作為打開印度城市男性功能障礙之謎的鑰匙。其一是印度城市化經濟的轉型產生了大量前途渺茫的年輕男人。他們所能得到的主要是臨時性的工作。在寵愛兒子的父母羽翼下成長起來的年輕人很少能夠實現對他們投資所賦予的回報期望。其二是城市越來越缺少適於年輕人的休閒空間。電影作為工薪階層觀眾長期以來為數不多的文化活動之一,現在也是瞄準精英階層,電影票價把很大一部分青年人排除在外。戲劇,美術,音樂和體育的參與人數都在減少。街道順理成章地變成了年輕人成年後的活動舞臺,上演著濫用藥物和暴力等場景。其三是有些年輕人,特別是在新生的城市貧民窟裡,成長在無雙親家庭,沒有父親或者父親基本上不在家,母親每天工作很長時間。這種社會危機與性暴力息息相關。南非研究人員阿米莉亞在2010年研究兒童強姦犯時發現大部分被剝奪童年生活的孩子都遭受“身體和精神上的虐待,以及被忽視。”其四是存在著性危機。無論是工人階級還是富人階層,很少有男人享有性文化,他們難於有自由的性取向和選擇。部分城市精英能夠接觸到一個相對寬鬆的性文化,這反而加劇了這種危機,更多的男青年可以在電視上和公共場所看到,但從來沒有希望參與進來。對於某些人來說,具有性獨立的女人就是要被消滅的敵人。其五是商品意識。所有階層的年青男子都把婦女看做是提高身份地位的商品,仿效在精英男士中長期存在的性別傳統特權。把這些情況綜合起來可以確認印度年青男人尚未完全斷奶,但已經要過由集體和個人選擇的成人生活。其後果是深度的放縱,表現為暴力主義和恐怖主義的行為。
社會調查表明印度男人們雖然知道有禁止對婦女施暴的法律,但他們在價值觀上並不認可:在接受採訪的人中有65%表示他們認為婦女該打。印度男人屬於最不支持男女平等的人。研究人員採用性別平等男性模式來測量男人對社會任務的態度。在印度測量的結果是超過80%的受訪者認為給孩子換尿布,洗澡和餵食是母親的責任。在進行調查的國家中印度是唯一一個男人對做家務不認可的國家,只有16%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在做家務中有責任。
聯合國印度人權工作組發佈的《2012年狀況報告》指出,印度每小時有2名婦女被強姦,每6個小時有一名已婚婦女被毆打致死,或被焚燒或被迫自殺。儘管新德里一名女學生被殘酷輪奸引發了全國的憤怒,但農村婦女,往往是那些窮人,文盲和貧困階層承受著最嚴重的衝擊。上報的才只是一小部分案件。強姦經常被用作一種征服賤民婦女的政治和社會工具,種姓偏見使賤民婦女一直遭受著壓在社會最低層的厄運。“對賤民婦女施加性暴力是強制執行賤民地位的一種制度方式。”
有人指出,印度作為一個民主國家,為爭取和保證個人權利積極活動的人很多,這完全是為了滿足個人的自我利益。然而卻鮮有宣導和捍衛個人責任的活動分子和組織,這就在社會意識形態中形成重權利輕責任的風氣。有權利意識的人只知道自己的需求,而有責任意識的人知道社會的需求。因此在突出權利意識的社會中犯罪現象頻發,而在突出責任意識的社會中犯罪現象能夠得以遏制。
《幾乎單身》的作者卡拉說:“除非在最基本的層面有明確的改變,否則印度男人對女人的態度不可能改變。男孩看到司空見慣的現象,在成長過程中就養成了一種施加到女人身上的危險的權利感。家庭對於養成這種秉性是應該承擔責任的。這與社會階級無關。”
印度在歷史上就是大男子主義盛行,女性在歷史上就沒有社會和經濟地位,屬於男人的附庸和用品。然而印度經濟的高速發展產生出了一個龐大的中產階級,而女性是其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她們在經濟上能夠自立,思想意識和行為舉止符合現代潮流,一改以往卑躬屈膝唯唯諾諾的形象。這種由經濟發展帶來的社會結構層次的紊亂,使許多人在思想上不能適應,表現為社會上出現的傳統式的和家長式的反彈。可見正是在印度這樣的宗教、文化和社會環境中才會出現為了減少強姦案的數目要求降低女孩法定結婚年齡的削足適履式,被強姦婦女去報案又被員警再次強姦的雪上加霜式,員警勸告被強姦女孩嫁給強姦犯的息事寧人式,精神領袖告誡女性面對強姦犯不要抵抗只能求饒的逆來順受式,再三提醒女性不要這樣不要那樣的受害者責任自負式的咄咄怪事。印度每日每時都發生著層出不窮的強姦案,大有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之態,唯獨這次案件產生了如此轟動的效果,可見印度新與舊、先進與落後、現代與傳統的矛盾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
作者:松雪,發表於2013-01-28

http://www.yinduabc.com/in/48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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